2012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须知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9266
核心提示: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相关的流程、报考条件、大纲之类的内容,要提前了解的小伙伴看这里。

考试流程
 
  2012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6月份)->准考证领取(9月初开始)->执业考试(9月 15-16日)->成绩查询(次年1月份左右)->证书领取->证书注册(合格证书领取即可注册) 


考试简介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等)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报名时间
 
  每年的6月份左右,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各地不一样。
  点击进入>>2012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报名时间汇总

 

 

准考证领取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计算机与数值方法、职业法规;
  专业基础: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防治; 

 

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16日举行。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15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6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各地区2012年度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将于2012年6月上旬后陆续进行,敬请关注。

 

考试大纲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举行.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公共基础: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计算机与数值方法、职业法规;
  专业基础:物理化学、化工原理、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防治;
  专业考试大纲:物料、能量平衡、热力学过程、流体流动过程、传热过程、传质过程、化学反应动力学、化工工艺设计、化工工艺系统设计、工程经济分析、化工工程项目管理
  考试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
  《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发《考试手册》,考后收回。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三角板、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可以用试卷作草稿纸.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分别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题型题量
 
  考题由概念题、综合概念题、简单计算题、连锁计算题及案例分析题组成,连锁题中各小题的计算结果一般不株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成绩查询
 
  化工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一般为考后3个月,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再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或者电话查询,考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

 

合格标准
 
  2010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专业知识120分合格(满分200分),专业案例60分合格(满分100分)。

 

 

成绩管理
 
  我国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基础考试,在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按相应规定的年限进行,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进入化工工程实践所必须具备的基础及专业理论知识;第二阶段是专业考试,在考生通过基础考试,并在化工工程工作岗位实践了规定年限的基础上进行,其目的是测试考生是否已具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化工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各进行一天,分上、下午两段,各4个小时。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分别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3月中旬。  
  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点击进入>> 2011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注册证书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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